4月29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、中國政府法制信息官網發布《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公開征求<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規定(征求意見稿)>》意見的通知》。這個規定就是印刷經營者申請印刷經營許可證的法規依據。具體來看,新規(征求意見稿)體現了“輕審批,重監管”的思路。
進一步放寬審批條件。除了前幾年在“放管服”改革中已廢除的包裝裝潢印刷品需要2臺十年之內生產且未列入淘汰目錄名單的印刷設備(對臺數、年限不做要求)條件外,這次新規(征求意見稿)再次放寬對申請從事出版物印刷的條件。①要求的設備從2臺降至1臺,②從僅限自動對開膠印印刷設備放寬至自動對開膠印、柔印印刷設備,或1臺生產型數字印刷設備。
進一步加強監管措施。新規(征求意見稿)對申請從事出版物印刷、包裝裝潢印刷,提出要有健全的承印驗證、登記、保管、交付、銷毀等經營管理、財務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(對申請從事其他印刷品和排版、制版、裝訂等專項許可,老版已經就有要求);同時新規(征求意見稿)要求,①印刷經營者生產的印刷產品批質量應當達到國家或者行業標準。②通過年度報告公示平臺報送年度報告。新規(征求意見稿)還提出,對違反上述①②要求及未取得《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》的,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根據情節輕重,給予警告,處3萬元以下罰款。
目前,新規正在公開征求意見期(2021年4月29日——5月29日),大家有什么意見可以通過以下三個渠道反映。
1.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(網址:www.moj.gov.cn、www.chinalaw.gov.cn)進入首頁主菜單的“立法意見征集”欄目提出意見。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中宣部印刷發行局,郵政編碼:100052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規定征求意見”字樣。
3.電子郵箱:ysfzc@sina.com。